精准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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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胡殿文
“雁过拔毛”,克扣扶贫资金;“无中生有”,骗取扶贫资金;“权力寻租”,侵吞扶贫资金……新华社记者5月12日从山西省扶贫办了解到,从5月起,该省将以吕梁山、太行山两大片区为主战场,在全省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,解决扶贫资金投入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。
针对扶贫资金投入面临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,山西省扶贫办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6年5月至2020年12月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,依法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,在服务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中实现精准打击、精准监督、精准预防。此次专项整治将全方位排查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风险点,推动建立扶贫专项资金全方位的监控体系,集中精力查办一批贪污贿赂、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。
无独有偶。今年3月,甘肃省启动扶贫领域“打虎拍蝇”专项行动。为保障精准扶贫如期实现,甘肃省决定在扶贫领域开展“查处不正之风、保障扶贫政策落实,查处腐败问题、保障扶贫资金安全”的“两查两保”专项行动。在这次专项行动中,甘肃省规定,派驻各个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队,须发挥近身优势,对扶贫资金、项目负有监督责任。群众可通过扶贫系统的举报平台,全方位监督精准扶贫。
维护民生福祉,法治是根本保障。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,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责任大。护送扶贫资金走好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人们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底色,是依法治国、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。当前,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。扶贫资金能否走通“最后一公里”到贫困户手中,关键在基层,关键在干部。
2014年9月以来,山西省晋城市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4起,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,涉案金额352万元。从发案情况来看,犯罪主体多为乡村干部;犯罪类型涉及罪名集中,多为贪污挪用公款;犯罪手段直接简单,多为直接收受索取、收入不入账、重复报销、虚列开支等手段进行贪污,把扶贫资金公然据为己有。从犯罪后果看,社会危害性极大,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,引发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,破坏农村社会稳定。只有大力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、虚报冒领、贪污侵占等问题,加大通报曝光力度,才能发挥警示威慑作用。
对于司法机关来说,依法审理贪污征地补偿款、危房改造补助款、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,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是职责所在;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,对贪污、挪用扶贫资金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,促进扶贫资金的阳光化管理和公正合理使用是当务之急。正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所说,必须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强化监督、依法查处、倒逼公正,确保资金落地见效,把扶贫开发打造成民心工程和廉洁工程。
精准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,要积极发挥新媒体、新技术作用,调动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性,加大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查处力度。发现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,要坚持“即收、即转、即办”原则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从严查处,坚决追责问责。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,健全完善扶贫领域监管制度,进一步强化对扶贫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