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车后又转卖他人 因合同诈骗被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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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车后又转卖他人 因合同诈骗被判刑
驻马店网讯(通讯员 陈荣翔 李娟)手头拮据,竟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,先是与车主签订租赁协议,再将租到手的车出售给他人,手段虽高却不料法网恢恢。近日,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,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定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合法财物,价值人民币113450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。遂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性质、情节、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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